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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在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毕业回国手续办理须知

来源: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浏览次数: 【字体:

在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留学期限结束后应及时办理留学回国手续,目前所有手续均可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线上办理。为高效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回国机票预订

请在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预订机票。在经批准的留学期限到期前至少1个月按要求主动提交回国旅费资助申请。未经批准自行购票回国,或超过经批准的留学期限(录取时确定的或经批准延长的)6个月以上未提交回国旅费资助申请,或有其他不宜提供回国旅费资助情况的,取消回国旅费资助。

操作方法:需提前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csc.edu.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在“申请回国资格”处提交申请,填写计划回国日期(计划回国日期应不超过应回国日期前后1个月,否则须先办理提前回国或延长留学期限手续)。使馆教育处审核通过后,相关信息即被推送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通过指定电子邮件告知本人订票情况。

注意:请慎重选择回国日期,申请的回国日期与最后回国机票日期尽量保持一致。确认出票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签或退票,请联系教育处及留服中心,因个人原因所产生的费用需留学人员自行承担。

二、关于变更手续办理

国家公派留学回国人员须及时在信息平台办理毕业回国手续。若计划回国日期在应回国日期前后1个月内,无需在平台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应提前及时办理相应手续。计划回国日期超过应回国日期后1个月以上需办理“延长留学期限”,按页面提示提交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函等;计划回国日期超过应回国日期前1个月以上需办理“提前回国”,按页面提示提交提前回国承诺书(承诺书模版https://russia.lxgz.org.cn/russia/lxels/zplx/2023042614173730171/index.html)。

        三、关于奖学金结算

1. 请登录信息平台点击“申请结算奖学金”,按照页面提示依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2.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因其他原因中途离开留学所在国的,资助期限以12个月(含)为计算周期,每个周期内累计离开留学所在国不超过30天(含)的,奖学金、艰苦地区补贴照常发放;计算周期低于12个月(不含),高于3个月(含)的,期间累计离开留学所在国不超过15天(含)的,奖学金、艰苦地区补贴照常发放。超过前述期限的,自超出之日起按天扣除或退还奖学金。

3. 结算奖学金仍然发放到奖学金专用银行卡。此前没有办理专用银行卡现需结算的部分留学人员须先申请补办专用银行卡。

        四、关于留学回国证明

根据教育部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留学回国证明》申请。《留学回国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五、关于学历学位认证及就业

1. 办理学历学位认证、就业报到、档案管理、集体户口、免税购车等手续请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zwfw.cscse.edu.cn)查阅回国服务指南。学历学位认证、就业报到等均可在线办理。

2. 留学回国人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就业。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海外留学生提供相关帮助,包括发布招聘信息、举办海外人才招聘会等(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查询)。使馆教育处官方网站、留俄学生总会及留学俄罗斯公众号定期发布有针对性的招聘信息。同时,留学人员可登陆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www.ncss.cn)、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服务之窗”(www.mohrss.gov.cn)等网站查看招聘信息。

        六、相关联系方式

使馆教育处电话:+7(499)951-8395/8400

使馆教育处邮箱:russia01@lxgz.org.cn

奖学金业务邮箱:jxj@csc.edu.cn

机票订购邮箱:chuguo1@cscse.edu.cn

驻俄使馆教育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