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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简化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的说明

来源: 时间:2021年08月20日 浏览次数: 【字体:

       1. 已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办理回国手续的留学人员,如在奖学金资助期限到期后因航班熔断、核酸检测不合格等原因无法按期回国,无需再办理延期手续。留学人员回国后在办理提取保证金或回国报到手续时,上传改签机票信息、航班熔断通知或核酸检测证明等材料,由留学基金委进行审核。

       已完成学业尚未在信息平台办理回国手续者,如因上述原因无法按期回国,暂时无需办理延期手续,待行期确定后一并办理延期及回国手续。届时无需上传留学单位及导师同意函,提交个人情况说明即可。

       2. 获批提前回国(即资助期限已缩短)后因航班熔断、核酸检测不合格等原因推迟回国并希望继续获得奖学金资助的,可待回国后凭改签机票信息、航班熔断通知或核酸检测证明等材料直接办理奖学金结算等手续,无需办理撤销提前回国手续或延期手续。因办理提前回国后奖学金即停发,相关费用均待回国后统一结算。

驻俄使馆教育处

2021.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