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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有关说明

来源: 时间:2020年09月18日 浏览次数: 【字体:

1.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http://www.moe.gov.cn/jyb_xxgk/s5743/s5744/A20/202009/t20200917_488440.html),自2020101日起,使馆教育处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9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根据留学人员意愿开具。

2.申请开具办法请查阅“2020年暑期办理留学回国手续办法”。(http://www.tochinajob.com:8080/publish/portal103/tab4884/info143289.htm)。所有申请均线上进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需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自费留学人员需在“在俄留学人员注册服务系统”(http://www.lxgz.org.cn/SAonline/russiaAdmin)注册,填写必要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教育处不受理纸质及电子申请材料。此外,按有关规定,在俄实际学习和居留期限不足6个月的,不予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就一段学习经历开具一次,其他经历可在备注中进行表述。已开过回国证明的人员须及时将旧回国证明交回使馆教育处。

3. 在使馆教育处未恢复对外接待前,暂不接待留学人员来馆领取《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请在恢复对外接待后前来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 特殊情况可申请通过邮箱发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请申请人将姓名、护照号、CSC学号(国家公派生)、邮箱等信息发至russia01@lxgz.org.cn

                          驻俄使馆教育处

                             2020917